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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大磊主任
- 发布人:hnhxls.net 发布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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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涵信律师事务所主任,2002年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目前担任中共信阳市委法律顾问、中共浉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南湾湖风景管理区法律顾问、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等。
2017年光荣成为信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02年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后,经过实习获准执业。
2004年主持信阳人民广播电台《法制在线》栏目达四年之久,其间努力攻克各项法律难题,解决相应的社会问题,磨砺锐气。在法学理论上,担任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客座讲师,为政府公务员提供法律专题培训。
凭借在行业领域内的出色表现,成为政府、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包括成为中共信阳市委法律顾问、中共浉河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南湾湖风景管理区法律顾问、信阳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等。
2017年光荣成为信阳市第五届人大代表、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近年来,多次陪同市、区两级领导接访群众,了解民众疾苦。接受中共浉河区委群工部指定担任邵春杰书记陪访专职律师。
接受浉河区政府法制办委托全面担任浉河区政府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并接受其指派草拟相关土地出让合同及其他重要经济合同。
接受浉河区委政法委的指派处理多起重大突发案件,如彩虹桥敬老院特大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第三人民医院多起特大医疗事故纠纷、信阳市第一高级中学多起学生跳楼事件。
2015年6月,代表信阳市政府与“信阳干尸儿童”家属进行艰苦谈判并最终达成协议妥善解决网络热点问题。
2015年度荣获浉河区“先进个人”。
信阳市浉河区第四届政协委员。
2017-2018年连续荣获“优秀市人大代表”,被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聘为法律顾问。
2017年被信阳师院法学院聘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兼职教授。
2017年成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2018年起成为信阳市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成员,参与组织信阳市行政法学研究会重要工作与活动。
2018年8月13日,受信阳市法学会邀请参与基层矛盾化解协调工作。
2019年8月2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受信阳市政法委委托参与日新控股非法集资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群众维稳工作,处理相关资产。涉案价值17亿元。
2020年4月受信阳市浉河区政法委委托组织河南涵信律师事务所团队负责鑫融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追偿工作,涉案价值23亿。
2020年7月6日受邀参与《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座谈会,2020年7月7日参与《信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立法座谈会。
2020年12月16日受信阳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委托前往北京海淀区法院、海淀区公安局办理淮滨县日新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信阳地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一事,切实为受害群众排忧解难。
2021年1月30日积极参与地方选举,担任贤山街道办事处茗阳天下社区居民选委会副主任一职。
2021年3月份受信阳市浉河区法院、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局邀参与司法教育整顿工作座谈会。
2022年4月荣获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河南省律师协会颁发的“2021年律师行业防汛抗疫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参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点案件旁听、参与重大案件研讨。
受邀对碧桂园·现代筑美绿色智能家具产业园进行走访,并对企业的发展难题进行法律解答,保证民营企业能够更加顺利地发展。
参与信阳市地方立法,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为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信阳市人民政府提供法治保障。
常年参与市总工会组织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参与信阳市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并担任唯一的体制外考官,担任“十佳精品案件”、“十佳公诉人”、“十佳检察官”评委,参与“检察公开日”活动,参与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典型案例研讨、市人民法院组织的典型案例研讨。参与担任第一例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听证人员。
通过多年兢兢业业,艰苦创业使本人深刻认识到要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分担责任。基于此,本人多次被市、区司法局嘉奖表扬。而本人也以“专业为武器,诚信为宗旨”的精神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竭尽全力为客户和当事人服务。 - 上一篇:刘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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